中国战略新兴产业融媒体记者 陈雯
岁末年初,企业资金回笼进入关键期。
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26年经济工作。在部署多项民生保障工作时,明确强调要 “解决好拖欠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兜牢民生底线” 。
值得注意的是,与传统建筑业不同,光伏、半导体等新兴产业的供应链合作常伴随技术绑定。供应商在面临账款拖欠时会显得更犹豫一些,因为害怕被排除出未来的“合作圈”。 “技术依赖型” 拖欠使得清欠的法律和政策工具面临更大挑战。
一家企业被拖欠,就会拖欠其供应商,供应商又拖欠更上游的企业,如此层层传递,形成纵横交错的债务网络。
债务是一个大概念。从行业分布看,建筑业与制造业是问题最为突出的领域。建筑业中“垫资施工”已成行业“潜规则”,为账款拖欠埋下隐患。
当我们深入到具体产业的商业模式、周期波动和供应链结构中去分析,会发现这类清欠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严格执行法规条例,更需要加强宏观调控以遏制行业过度投资和恶性竞争,从源头上缓解整个产业链的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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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清边欠”“清了又欠”
根据国家统计局,截至2025年10月末,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规模为27.69万亿元,同比增长5.1%。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69.8天,同比增加3.4天。
司法部、工信部负责人就《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答记者问时候表示,近年来,受国内外复杂形势影响,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账期拉长,“连环欠”现象较为突出,条例实施也面临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工作机制不健全,部门职责不够明确,监督管理措施不够完善;二是相关主体的支付责任不够具体,保障措施不够有力;三是有些制度措施比较原则,法律责任不够健全。
所谓“连环欠”,是指多个债务人之间形成的相互拖欠的债务链。在拖欠账款过程当中,民营企业往往处于弱势,很容易形成相当长的债务链条。北京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学院研究员万喆分析了拖欠的新形式,在债务清偿过程中,被拖欠企业尤其是民企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除了单纯的拖欠不还,还有一些花式的拖欠,比如以再接工程为由,或者以其他一些难以真正兑现的方式来逃避清偿责任。
中小企业是就业的“蓄水池”、创新的“活水源头”和经济增长的“稳定器”。但中小企业在成长阶段常会面临资金周转不畅的难题。账期长、回款慢,导致原材料采购、工资发放、技改投入等日常经营现金流频频告急,其生存、扩张与持续创新受掣肘。
面临这个问题的,不只有中小企业。《金融时报》报道,2018年,四川省成都市某区属国有企业受区政府委托开发某片区项目,引入某央企作为社会投资方。双方约定,该央企出资13亿元,期限3年。投资到期后,该国有企业因资金紧张未能按约偿还该央企投资款。截至2024年末,该国有企业累计欠付包括违约金在内的债务共计11.7亿元。这一债务问题不仅导致该国有企业面临巨额财务压力,在四川的40余个在建工程急需支付工程款,也使该央企陷入资金周转困境。
一条条复杂的债务链产生的 “击鼓传花” 式的债务传导,削弱了产业链整体韧性。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既要高质量推进清欠专项行动、解决当前的清欠存量,又要下功夫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边清边欠”“清了又欠”。
“难点主要是拖欠主体也缺乏足够的现金流来清偿企业欠款。”民生银行团队宏观中心主任王静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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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账款”如何影响行业竞争格局
据《财经》统计,光伏八大龙头企业(通威股份、TCL中环、天合光能、晶科能源、晶澳科技、隆基绿能、阿特斯、东方日升)2024年和2025年前三季度共亏损629.83亿元。这八家光伏龙头企业里的大多数,资产负债率都在70%以上,仅有TCL中环、隆基绿能和阿特斯控制在60%-70%。目前阶段光伏行业整体呈现出高投入、高负债的运营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这确实反映了光伏行业的高杠杆运营现象,但这更多与行业重资产、高投入有关,不完全等同于我们前面讨论的拖欠问题。
尽管性质不同,光伏行业的情况能为我们探讨清欠方案提供一个参照的视角。
光伏的高负债,源于其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的行业特性。每一轮技术迭代(如从P型转向N型)都需要天文数字的投入。企业面临技术路线的抉择,也承担着资金的风险。
研发企业需要持续大量投入,下游客户往往希望等待技术成熟、价格下降后再大规模采购,中间环节资金紧张,源头创新的脚步可能也由此放缓。
经营性负债在高技术重资产行业中起到了一个“缓冲”的角色:龙头企业在行业激进扩张期,除了大举向银行借款,也延长了对上游供应商的付款账期。后者作为无息或低息的经营性负债,成为重要的现金流补充。这实质上是将自身的投资风险和资金压力,转移给了供应链别的环节。
不仅光伏,据统计,2022年国内上市车企的平均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高达156天,部分企业甚至超过200天。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彭俞超教授、商学院顾雷雷教授等学者分析,处于市场弱势地位的中小企业需要让渡账期以换取订单,即便在扩张性货币政策下获得了信贷资源,也难以缓解资金链紧张的问题;与此同时,行业龙头企业凭借资本优势,加速扩张市场,进一步巩固市场支配地位,并占用了更多供应链资金。
当货币政策扩张,客户提供商业信用的成本降低,行业龙头企业往往会采取主动降价的措施,实现市场份额进一步占有,使用更多商业信用资金进行金融市场投资。
本意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资金,反而通过“应付账款”这一渠道,更多流向了处于优势地位的龙头企业。
尤其在经济出现下行压力时,中小企业账期拖欠的问题愈发突显。
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市场公平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顺着这个逻辑,我们需要关注,中小企业账期拖欠问题的背后,是否要警惕个别行业中存在向垄断加强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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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则”终结“潜规则”
痛点也是着力点,这正是国家出台《条例》、强制设定60天账期上限的重要原因——2025年6月1日,修订后的《条例》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条例》最大亮点就在于加大了对大型企业的约束力度,划出了明确的法律红线:机关事业单位付款自交付起算最长不得超过60日,合同无约定则默认为30日;大型企业支付期限同样不得超过60日。
《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支付行为、强化了支付责任。
比如,司法实践中对这样的“背靠背”条款一直有争议:有的大型企业会约定在收到第三方向其支付的款项后再向中小企业付款,或约定按照第三方向其拨付的进度款比例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修订后的《条例》则明确禁止在合同中约定“背靠背”条款。
再如,有律师指出,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企业会担心“赢了官司丢了业务”,本着“毕竟后面还想着做生意”的普遍心态,即使吃了亏也不敢维权。《条例》加重了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还提出“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处罚”,有利于消除中小企业维权顾虑,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正在大力推进。《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提出,着力促进解决拖欠民营经济组织账款问题。在12月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5年1月至9月初,共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账款311.42亿余元。
金融机构的作用也逐渐凸显。一些地方已经提出,相关金融机构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存量贷款展期、债务重组、新增贷款投放等方式,对暂遇流动性困难但有偿付意愿且符合融资准入条件的国有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用于清欠。
从兜牢底线来看,正如一开始提到的,12月8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特别指出要“做好岁末年初重要民生商品保供工作,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解决好拖欠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这正是当前极为紧迫、直接的民生实事。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同时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都离不开“民生”这个支点。
浙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超分析,货币政策方面,具体手段或包括再贷款再贴现、定向降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扩容等,通过支持小微企业,也有助于间接实现稳定就业和居民收入的目标。
12月8日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还提到“坚持守牢底线,积极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房地产、地方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或是未来政策发力的重点领域。
2026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营造稳定安全的发展环境至关重要。防范化解风险与推动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才能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风险的有效化解,也能释放优质发展资源,引导资金、技术等要素流向实体经济、新质生产力培育等重点领域,为经济增长注入持久动力。
充裕的现金流是企业投身创新的强大底气。随着政策的持续推进和各方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清欠的工作正在抓紧落地。每一条债务链的解开,每一笔拖欠款的清偿,都夯实着市场经济信任的根基。
毕竟,颗粒归仓,是每个经营主体最朴素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