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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放流45万尾鱼苗修复涉案海域生态
2021-06-25 16:06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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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2日,在海南省琼海市潭门镇潭门港,带着数百名现场见证者对海洋生态修复的美好愿望,45万尾鲜活鱼苗缓缓游向大海。

  这是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牵头,联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琼海市政府、琼海市农业农村局举行的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的现场。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源于一起涉海洋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在追究被告人刑责同时,责令其修复涉案海域生态。

  “海南因海而名,向海而兴,像很多地方一样面临日益严峻的海洋生态危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邱隽告诉记者,近年来,海南检察机关围绕自由贸易港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积极推进海洋生态损害修复,以“检察蓝”守护“海洋蓝”,扛起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检察担当。

  2020年4月,蔡某伙同胡某在禁渔区多次捕捞作业达45次,捕获渔获物25103公斤,严重破坏了禁渔区线内海底结构、生物群落资源和海洋生态资源。

  2020年6月,海南省检一分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这一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海洋生态资源案并立案调查,在对蔡某、胡某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依法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二人赔付破坏生态资源修复费,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涉案海域生态环境。

  2020年10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蔡某、胡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全部支持公诉意见。两名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主动预缴29万余元生态修复费用。

  “增殖放流对于改善海域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萍说。

  “海南省检一分院将继续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特别是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大局,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维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利剑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护好海南的绿水青山、碧海蓝天,为高质量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邱隽说。(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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